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,充分保障残疾人生活、教育、就业等权利,与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息息相关。日前,市政府办公厅印发《天津市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(2022-2024年)》,以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城乡未就业残疾人为主要对象,通过实施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,使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得到持续提升,残疾人就业权益得到更好保障,推动形成理解、关心、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良好社会环境。2022年至2024年将实现全市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1.5万人。
实施方案主要措施包括:实施机关、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,确保“十四五”期间编制50人(含)以上的市级、区级机关和编制67人(含)以上的事业单位(中小学、幼儿园除外);实施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,市、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、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定期组织开展国有企业助残就业专场招聘活动,推动国有骨干企业开发一定数量岗位定向招聘残疾人;实施民营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,与头部网络平台开展合作,为残疾人在平台就业创业减免加盟、增值服务等费用,拓展残疾人线上就业新渠道,以手语咖啡店为典型模式,向津味传统特色食品等其他品牌名店延伸,推动残疾人爱心健康小屋项目建设,丰富残疾人灵活就业新形式。
实施方案提出实施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,各区残联要做好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劳动项目调配工作,以机关、医院、学校等为重点,开发、收集、储备适合辅助性就业的劳动项目。实施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,在残疾人相对集中的涉农区试点建设“助残阳光工场”。依托种植、养殖、加工、乡村旅游等行业龙头企业,通过给予助残增收政策支持,鼓励其通过直接安置、帮扶带动、实用技术指导培训等方式提高农村残疾人收入。
此外,实施方案还关注实施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帮扶行动、盲人按摩就业促进行动,常态化掌握在校残疾大学生数据,建立“一人一策”就业服务台账,实施“一对一”精准服务。充分发挥天津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作用,推动盲人医疗按摩机构建设,打造区域性盲人按摩就业示范中心,带动盲人医疗按摩行业健康发展,促进残疾人就业。
同时,实施残疾人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。市、区残联要会同相关部门,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“四个一”活动,对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进行一次基础信息核对,建立信息数据档案;针对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,组织一次职业能力评估,进行一次就业需求登记,开展一次就业服务。制订天津市“十四五”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,对本市残疾人分类开展精准的职业技能培训。依托高校、职业院校、特殊教育学校等教育资源,推动一批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挂牌。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建设,开展点单式、上门式、实习式灵活培训项目。(记者 岳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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